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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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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择莆田市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二期)招标代理(含造价咨询)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 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莆田市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二期)招标代理(含造价咨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名 称:莆田市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二期)
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岛
建设规模及内容:约20公里的雨污水管网清淤、检测及修复;总投资金额约2200万元。
二、服务范围
1.中标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包括: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和项目造价咨询,完成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工作;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答疑等招标所需的工作,并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和发布招标信息、询价公告等;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等事项;同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2.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2.1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中标人提供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
2.2根据招标人工作需求,随时到项目所在地配合相关工作。
2.3中标人应根据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项目招标工作合法合规;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中标人追索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2.4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内容。为保证服务质量和项目进度,中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中标人的本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招标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需全程参与;须按照项目进度、招标人要求,及时处理回复招标相关问题,不得因本单位住所不在当地为由,而贻误项目进程。
2.5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总承包项目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价格进行必要市场调查和询价,编制询价挂标方案和询价公告,并提供相应盖章书面信息供招标人参考。
2.6接收登记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统计询价结果;整理询价资料等。
2.7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设计图纸范围的预算编制(含钢筋量计算式)及工程量清单文件编制、加盖公章及造价师专用章并经招标人同意送有关部门审核;
2.8若中标人提供项目预算成果经有关部门审核误差率达±3%的,招标人将不支付该预算成果的服务费。
2.9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咨询人提供的其他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必须随叫随到,不得拖延。
三、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是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照《关于发布福建省工程招标代理(含造价咨询)服务费行业标准的通知 》(闽建价协〔2020〕34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
3.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单位及其审核编制人员遵循“依法、独立、公正、效率”的原则,不参与自己编制的基本建设概(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等工程的审核工作且与被审核单位或者与项目无利害关系。
注:除《诚信承诺书》以外,上述资格材料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附件中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按上述规定提交复印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 5 月 22 日08:00起至2024年 5 月 28 日17:30止,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提交方式: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按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参与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进行材料核对;若参与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超过7家,则随机抽取7家入围后进行材料核对)审核,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名单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抽中的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家为备选中标人(第一名不合格或放弃中标的,则确定备选的为中标人,若入围7家投标人只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2.入围程序:第一轮由系统生成投标人对应的代表号码,第二轮由招标人当众抽取7个入围单位的号码,第三轮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号码中依次抽取中标号码和备选号码(即第一次抽中的相对应号码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抽中的为备选单位)。
七、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抽签确定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含造价咨询)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中标人。
2.若中标的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或造价咨询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服务费,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单方解除合同,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单位。
3.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根据莆政综[2016]17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合同签订后,招标项目预算编制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职责,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审查后的施工图等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招标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材料编制及报送时限: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或技术要求复杂、工作量大的项目不超过20个工作日,若在规定的时效内无法完成每天处罚3000元,在预算编制费直接扣除。
5.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价格进行必要市场调查和询价(含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挂网询价工作),并提供相应盖章书面信息供招标人参考。
6.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工程造价组成进行分项目、分专业剥离测算和分析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咨询人提供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
7.配合本工程参建各方核对造价咨询成果。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文件过程中应对施工设计文件的“错漏碰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招标人。
8.因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对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评估、编制结论失实导致工程造价误差超过±3%的(以审核结论为准),业主不予以支付预算编制费,且由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因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其他过错,影响工程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业主不予以支付招标代理费,且由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9.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
10.根据招标人工作需求,随时到项目所在地配合相关工作。
11.本次抽取代理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本项目中标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以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缴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开户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35050163620700001327。
八、公告时间及抽取地点
2024年5 月22日08:00时起至2024年 5 月28日下午17:30时止。地点:2024年5 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招标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湄洲岛湄洲北大道1588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4-6729628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18059940659